2024湖南常德市桃源縣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70名)
湖南常德市桃源縣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摘要
2024年湖南常德市桃源縣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已發(fā)布,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報名時間: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報名地點:報考縣直機關職位和黨群序列事業(yè)崗位的在縣委組織部306室公務員辦(聯(lián)系電話:0736-6620102);報考政府序列事業(yè)崗位的在縣人社局315室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聯(lián)系電話:0736-6639331)。筆試和面試,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湖南公務員考試網(wǎng)現(xiàn)將其發(fā)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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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市桃源縣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正文
2024年度桃源縣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jù)公務員法和《湖南省公務員轉任實施辦法》《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桃源縣部分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擬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崗位)與計劃
(一)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40名,職位為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位。
(二)公開選調事業(yè)人員30名,崗位為管理九級及以下崗位和中級專業(yè)技術及以下技術等級崗位。
具體職位(崗位)和資格條件詳見《2024年度桃源縣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崗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公務員報名范圍與條件
1.報名范圍
(1)桃源縣縣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桃源縣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工作經(jīng)歷。
(4)在現(xiàn)單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2021-2023)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
(5)現(xiàn)未擔任副科級及以上領導職務,現(xiàn)任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有職位要求的學歷、年齡及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jīng)歷年限、任職經(jīng)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1月,現(xiàn)任職務職級(等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xiàn)單位時有服務期限規(guī)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內的;晉升職級(等級)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事業(yè)人員報名范圍與條件
1.報名范圍。全縣縣級及以下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事業(yè)人員。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在現(xiàn)單位工作1年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年齡及其他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jīng)歷年限、任職經(jīng)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1月,現(xiàn)任職務、職員等級和專業(yè)技術職稱等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考核未達合格以上等次的。
(3)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未經(jīng)單位和主管部門批準同意,違反單位(主管部門)人事管理制度或聘用合同,擅自參加選調考試的。
(5)存在任職回避情形的。凡與選調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選調人員,不得選調該單位秘書、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組織推薦。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報名人員下載打印《2024年度桃源縣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由所在機關(單位)審核蓋章。
2.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間: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報名地點:報考縣直機關職位和黨群序列事業(yè)崗位的在縣委組織部306室公務員辦(聯(lián)系電話:0736-6620102);報考政府序列事業(yè)崗位的在縣人社局315室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聯(lián)系電話:0736-6639331)。報名提交資料:①《報名推薦表》一式一份;②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③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證件照片2張;④2021-2023年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各一份;⑤職位(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每個報名人員只可選報1個職位(崗位)。報名人員須嚴格按照公告和職位(崗位)表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崗位)報名。
3.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對職位(崗位)條件不清楚的,應主動向公開選調單位咨詢,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推薦單位應對推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審核,符合條件予以推薦,不符合條件不推薦。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選調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選調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fā)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報考人數(shù)與職位(崗位)計劃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報考人數(shù)低于3∶1的,核減選調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計劃。確因工作急需,經(jīng)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至2:1。報考被取消職位(崗位)的人員,可在2024年12月1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報名地點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崗位)。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考案例分析與對策性論文一科。滿分為100分。
2.面試。根據(jù)同一職位(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凡經(jīng)批準降低筆試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崗位,進入面試對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崗位)入圍面試人員最低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數(shù)低于1:2的,核減選調計劃,直至達到1:2開考比例;選調職位(崗位)只有1個計劃,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只有1人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不再核減計劃,相關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現(xiàn)場打分,現(xiàn)場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相同者,以面試成績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三)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1.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進行毛發(fā)檢測。體檢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2.考察。選調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職位(崗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
體檢或考察出現(xiàn)本人放棄及不合格人選時,在本職位(崗位)參考對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
(四)公示與辦理相關手續(xù)
1.公示。對考察合格的擬選調對象名單在桃源黨建網(wǎng)、桃源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試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確定為擬試用對象,試用人員到相應職位(崗位)試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擬試用和選調資格。
3.調動。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流動調配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一)實行誠信考試。報名人員需按照公告要求,誠信參與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隨意放棄。報名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二)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名人員,按照公開選調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將其違規(guī)違紀情況通報現(xiàn)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工作人員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問題的,一經(jīng)查實,依規(guī)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五、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報名人員對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如專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jīng)歷、其他資格條件等,需要咨詢時,請按職位(崗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相關選調單位聯(lián)系。
如仍有疑問,還可撥打下列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736—6620102(縣委組織部公務員辦)
0736—6639331(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
舉報電話:0736—6612380 13548866168(縣委組織部干部二室、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
中共桃源縣委組織部
桃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文章來源:http://www.taoyuandj.cn/html/zonghedongtai/gongshigonggao/2024-12-03/31612.html
湖南常德市桃源縣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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